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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研报业务违规高发,中信建投因未制定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专项内部制度等被出具警示函

6月19日,北京证监局公示一则行政监管措施显示,中信建投因研究报告相关业务不合规被出具警示函。

具体而言,中信建投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未制定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专项内部制度,未规定第三方刊载或转发公司研究报告情况的跟踪监测制度,公司合规风控考核评价制度不够细化;二是个别研究报告的调研管理审批不符合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抽查的部分研究报告底稿留存不全面、合规审查意见留痕不足;三是抽查的部分研究报告引用信息与信息来源不一致。


(资料图片)

北京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况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八条规定。根据《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决定对中信建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蓝鲸财经发现,近期因研究报告业务违规被处罚的券商和员工不在少数,从罚单内容来看,研报相关的管理制度、研报内容的专业性、是否持证上岗等方面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

就在本月5日,中原证券便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河南证监局《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河南证监局指出中原证券存在的多项问题,包括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相关制度不完善,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机制不健全,个别研究报告分析论证不充分,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留痕不到位。对此,河南证监局决定对中原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该公司在监管措施下发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5月25日,北京证监局对首创证券出具警示函。其中指出,首创证券存在研究报告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第三方刊载或转发公司研究报告管理不到位,发布的某研究报告中存在信息引用不严谨、底稿留存不全面、部分结论不够严谨的情况等问题。

5月23日,太平洋证券发布公告,因其研究报告业务存在多处违规,包括5人未取得分析师资格但以分析师名义对外发布研究报告、抽查的个别研究报告未记载分析师证书编码、个别研究报告数据计算有误等问题,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太平洋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5月18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处罚信息,由于陈晓署名发布的研究报告《“专精特新”智能仓储物流供应商,自研自产打造核心竞争力》存在可比公司选择依据不充分、盈利预测论证不充分、文字图表不一致、数据来源不明等情形,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

5月11日,国泰君安因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的制度规定不完善,未建立有效的证券研究报告市场影响评估机制,未对某证券研究报告相关敏感信息可能对市场产生的影响进行审慎评估,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近期,监管对于研报合规性的要求也持续加强。

据界面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今年5月,监管部门向证券公司传达《关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

2022年,监管部门在全行业开展研报业务“双随机”现场检查专项工作,共覆盖45家证券公司和300篇研报。检查结果显示,研报业务仍存在三大典型问题:一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未根据法规规范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二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三是具体研报制作审慎性不足,个别员工私自发表证券分析意见。

此外,监管在《通报》中重申四项监管要求:一是加强研报信息来源和留痕管理;二是强化研报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内部控制;三是规范公开发表言论和客户服务活动管控,强化舆情风险管理;四是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和内部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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